一、參加對象資格 (一) 學生組:全國大專院校系所大學部學生及研究所博、碩士班學生 (二) 社會組:個人、團體或公司 二、組隊方式 (一)學生組 採團隊方式報名參加,參賽成員可由大學部學生及研究所博、碩士班學生搭配組成。每隊參加人數2至5人(不含指導老師),參與學生不得跨隊參加,每隊須有指導老師1至2名,指導老師可跨隊指導。 (二)社會組 採團隊方式報名參加,參賽隊伍得以個人、團體或公司名義組隊參賽,每隊參加人數2至5人,參賽者不得跨隊參加。 三、活動期程 (一)報名及摘要上傳 109年2月17(星期一)~109年4月30日(星期四)16:00止 (二)執行進度通知
(三)成果報告書繳交
(四)109年10月中旬召開第一階段書面評審委員會議 (五)決賽預訂於109年10月30日(星期五)舉行
四、競賽獎金
(一)前三名及佳作 1. 第一名(一隊):30萬元、指導老師每隊5萬元 2. 第二名(一隊):15萬元、指導老師每隊3萬元 3. 第三名(一隊):10萬元、指導老師每隊2萬元 4. 佳作(三隊):5萬元、指導老師每隊1萬元 備註:得獎隊伍另頒發獎狀及獎座 (二)入選獎 未進入第二階段綜合評審之案件,公路總局依實際參與情形及評審委員會決議,得再遴選數隊較優者(至多五隊),頒發各隊獎狀及獎金2萬元,指導老師每隊5千元(不得重複補助工作費用)。 (三)參賽獎 參賽隊伍於第一階段書面審查達70分以上,惟未獲得前三名、佳作、入選獎及參賽獎等隊伍,每隊補助工作費用1萬元。